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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 - 競賽 | 2019-09-02 | 點閱數: 1172

108 年「幸福家庭楷模徵選」實施計畫乙份,請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

說明:
一、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及表揚,喚起國人重視夫妻、親子、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,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、慈愛與尊重之態度,促進家庭溫馨、和樂,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,爰規劃辦理本計畫,並委請朴子市祥和國小協助承辦。
二、請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,交件期限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3 日止(以郵戳為憑),採親送或逕寄至祥和國小(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 9 號)。
三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國小(低、中、高年級)及國中學生。
四、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,比賽徵選件數:
(一)國小低年級組:每校 1─5 件作品。
(二)國小中年級組:每校 1─5 件作品。
(三)國小高年級組:每校 1─5 件作品。
(四)國中組:每校至多 5 件作品。

 

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 1 位學生參賽為原則,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,以最高獎項為獎勵基準。
 

*意者請於 9/30 日(一) 前將作品繳至輔導組 逾時不候,若作品超過規定件數將進行初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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