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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 - 輔導室 | 2020-08-27 | 點閱數: 1821

109 年「幸福家庭楷模徵選」實施計畫

說明:
一、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及表揚,喚起國人重視夫妻、親子、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,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、慈愛與尊重之態度,促進家庭溫馨、和樂,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,爰規劃辦理本計畫,並委請朴子市祥和國小協助承辦。

三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國小(低、中、高年級)及國中學生。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,比賽徵選件數:
(一)國小低年級組:每校 1─5 件作品。
(二)國小中年級組:每校 1─5 件作品。
(三)國小高年級組:每校 1─5 件作品。
(四)國中組:每校至多 5 件作品。
四、獎勵方式:
(一)特優:各組 5 名,學生頒發獎狀乙紙,禮券 500 元;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。
(二)優選:各組 5 名,學生頒發獎狀乙紙,禮券 300 元;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。
(三)佳作:各組 10 名,學生頒發獎狀乙紙;學校指導老師獎狀乙紙。
(四)以上各組參賽作品,得依送件數由評審決定獲獎人數,未達標準時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處理。
(五)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 1 位學生參賽為原則,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,以最高獎項為獎勵基準。
 

*比賽資料如附件,意者請於 9/28 日(一) 前將作品繳至輔導組 逾時不候,若作品超過規定件數將進行初選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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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發表誇張的言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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