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110 年 7 月 5 日中市文研字第 1100012361 號函辦理。
二、報名資格不限國籍與居住地,不限制創作題材。徵文類別包含小說、散文、新詩、古典詩、臺語詩、客語詩、童話及國高中職生散文,單一獎項最高獎金新臺幣 12 萬元,徵件日期自 110 年 7 月 9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6 日止。
三、相關活動詳情請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(https://www.culture.taichung.gov.tw)或臺中文學獎網站( https://www.tla.taichung.gov.tw/)查詢,活動洽詢專線 02-23433142*507 林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