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修正「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」第八 點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「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項第八點 修正規定」及「嘉義縣國民中學教師申請縣內介聘注意事 項第八點修正規定對照表」各 1 份。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