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銓敘部函以,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
國 114 年 9 月 18 日會同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9 月 25 日部法二字第
1145877790 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。
二、依旨揭請假規則第 19 條規定,該規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
同行政院定之。是本案之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
發布後,另案轉知。
三、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
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( http ://http://www.mocs.gov.tw/人事法
規/法規動態/法規司項下)請自行下載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