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1 校以 1 人申請為限(有意提出申請者請在 10/07 前將完整資料交至註冊組進行篩選)**
(一)品格獎學金組:可證明其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家庭突遭變故、或其他特 殊因素(如保護個案、失親……等),在校品行端正,
114 學年度累計無小過 以上處分(1 年級新生免附),表現足堪同儕表率者,獎助每名新臺幣伍仟元 整。
(二)技優獎學金組:參加縣市級以上競賽成績優良,或有特殊專長技藝,經師長推 薦支持培育,在校品行端正,
114 學年度累計無小過以上處分(1 年級新生免 附),且該生家庭符合經濟弱勢範圍者,獎助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。
本項需經本 會審核,未通過者以品格獎學金組補助,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