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1.依據112年4月18日府教學特字第1120091557號函轉嘉義縣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7日嘉縣選一字第1123150112號函辦理。
2.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、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,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,受洽請之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、學校教職員,均不得拒絕。
3.本次選舉訂於本(113)年1月13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,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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