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 年度家庭教育計畫-「幸福家庭楷模徵選」
說明: |
一、 | 為喚起國人重視家庭價值,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,鼓勵加人互相表達關懷、慈愛與尊重之態度喚起國人重視夫妻、親子、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,促進家庭溫馨、和樂,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。 |
二、 | 參賽作品規格及件數請依實施計畫規定辦理。作品繳交期限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13 日止(以郵戳為憑),採親送或逕寄至祥和國小輔導室收(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 9 號)。 |
國中組:每校至多 8 件作品。如超過件數則辦理初選,有意參加比賽者請於 10/9(一)前繳件至輔導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