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02高明寺助學金〜紙本申請表與證明文件請於 3/15 (五)下班前交予註冊組,由註冊組集體送件。
本校 8%共 40 位名額篩選方式如下:
1.每班原則上保障送件 2 名,超過 2 位者請導師標明序位。清寒證明欄位中請描述學生家庭概況。
申請個案務必至少附上以下佐證資料一種:低收入戶證明、中低收入戶證明、兒少扶助證明、特殊境遇證明、
身心障礙手冊、診斷證明、失業證明、學生在校特殊表現詳細說明。
2.剔除上學期總平均不足 60 分或有曠課、警告以上紀錄、集會缺席紀錄者。
3.如考量第 2 點人數已超過 40 人將以上學期總加權成績篩選至額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