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 學年度朴子國中藝術才能【美術班】考生注意事項
一、 113 年 4 月 28 日(星期日)8:00~8:20 於第一棟教務處前川堂報到。
二、請攜帶准考證,並帶入試場應考,准考證若遺失,請攜帶照片申請補發。
三、畫具請自備,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,本校亦不提供備用畫具。
四、甄試日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得臨時另行通知(請隨時注意公告)。
五、考試測驗時程、考場分配圖如附件。
六、成績查詢:4/28 下午 17:00 以後
七、公告錄取名單:113年5月7日(星期二)17:00以後。
八、美術班連絡電話:3792201轉218、242